魏玉瑾律师
案件背景张三于2023年2月入职A公司担任电工,月工资8500元。2023年6月14日,张三在工地工作时因第三人侵权受伤,后被认定为工伤,鉴定为十级伤残。在职期间,A公司未为张三缴... 查看详情 >>
案情经过:申请人张三于2021年11月26日入职A公司,被派遣至三亚市某项目从事木工工作。2022年3月27日,张三在加工板材时被铁钉击穿左眼球,先后在三亚市医院、三亚市某某眼科诊... 查看详情 >>
案件经过张某受雇于秘某,担任货车司机。2023年7月12日,张某驾驶挂靠在A公司的车辆豫L*****货车等待卸货时,因大雨导致货物无法及时卸车,张某在车上过夜看管货物。次日早上,张... 查看详情 >>
2020年4月,在公司工作15年的孙某被无故辞退,且克扣奖金,孙某找到魏律师仲裁要求经济赔偿金和奖金。该案件涉及是否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、克扣奖金是否有依据等问题。委托人在公司工作十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刁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.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(以5万元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至本息偿还完毕之日止);2.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... 查看详情 >>